东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东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招标公告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东方电站(普通合伙) 的建设项目 景宁县东方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备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希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名称、数量:
序号 | 采 购 货 物 | 单位 | 数量 |
1 | 水轮机HLJ240-WJ-50 | 套 | 3 |
2 | 发电机SFW500-6/850(含无刷励磁交流机) | 套 | 3 |
3 | 进水阀D941X-10DN800 | 套 | 3 |
4 | 调速器(电动手动速调器DST-300) | 套 | 3 |
5 | 励磁控制系统(无刷励磁三合一控制屏BKSF-72W) | 套 | 3 |
6 | 厂用屏WPET-CWP | 套 | 1 |
7 | 变压器S11-1250/11±5℅-0.4KW | 套 | 1 |
8 | 线路 | 条 | 1 |
9 | 配件及安装费 | 项 | 1 |
合计 |
注: 1、表中所列数量为设计数量,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线路暂定20万元,结算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3、对下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指导安装;现场调试、售后服务、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4、单价包括供货范围内的主件和附件及配件,出厂装箱清单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设备设计、制造、供货、装运卸、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自检和第三方检测等)、培训费、关税和其他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五、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营业范围为销售相关设备类的企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六、招标文件请于时间:2016年12月09日起到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地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金丰花苑5幢5楼)。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东方电站(普通合伙)
地 址:景宁县东坑镇白鹤村
电 话: 188*****538
联系人:金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金丰花苑
电 话:151*****175
联系人:胡晓芬
备案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复兴西路56号
时间:2016年12月0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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