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幼儿校服供货企业遴选需求公告

关于采购幼儿校服供货企业遴选需求公告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琼教勤助〔2024〕8号)文件精神,我园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幼儿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按方案要求需要通过遴选确定供货企业,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企业参与遴选,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采购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

二、项目名称

乐东县幼儿园幼儿校服采购

三、采购需求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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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园校服采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GB/T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国家标准。

四、供货企业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可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2024年任意连续3个月份的税收记录凭证);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报名单位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提交资料

(一)公司简介、书面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函(各单件服装的明细报价及总报价,产品质量承诺书和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园服实物样品质监部门的检验报告。)

(六)园服比选样板:夏冬园服及冬季园服多套。

(七)园服样式图册。

六、确定办法

(一)本园校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审查评选,按“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二)确定的供货企业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公众号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供货企业。

七、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5年1月2日—1月6日

(二)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幼儿园

(三)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0*****7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幼儿 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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