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补短板与智能化绿色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泗阳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补短板与智能化绿色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县政府《关于调整泗阳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项目奖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泗阳实际,围绕特色农业机械化补短板、智能化绿色化提升等农机化重点工作,制定泗阳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补短板与智能化绿色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建设内容
(一)蔬菜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应用
扶持蔬菜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应用主体(工厂化育苗中心)10个左右。财政奖补不高于20万元/个(工厂化育苗中心不高于150万元/个),财政奖补比例不高于50%(不含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的各类机械)。
1.申报主体要求。泗阳县域范围内从事蔬菜种植,生产基地适宜机械化作业,农机装备较齐全,蔬菜种植经验丰富的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试点基地要集中连片种植蔬菜30亩以上,田间地块整理标准,灌排设施完备,生产道路具备方便农机进出作业、调头、转场等“宜机化”条件。申报主体能够优选宜机良种、适用装备、配套农艺及生产模式,在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的试点推广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3.实施内容。建成蔬菜机械化生产基地,引进蔬菜生产机械化装备。补齐蔬菜起垄、覆膜、播种、移栽、植保、收获、清选等环节机械化装备,开展宜机化改造,实现蔬菜生产主要环节机械化,其中蔬菜播种机、移栽机、收获机为优先引进机型。建成后机械化作业能力在满足基地生产需求的基础上,辐射周边农户作业服务,配合开展宣传培训、机械化生产演示活动、经济效益分析等工作。
(二)特粮特经生产机械化装备与技术应用
扶持特粮特经机械化装备与技术应用主体4个。财政奖补不高于15万元/个,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各环节所需的机械引进,财政奖补比例不高于50%(不含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的各类机械)。
1.申报主体要求。泗阳县域范围内从事花生、大蒜、瓜蒌、芡实等经济作物种植,生产基地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宜机化水平高,生产装备较齐全的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试点基地要集中连片种植作物100亩以上,生产道路具备方便农机进出作业、调头、转场等“宜机化”条件。申报主体能够优选适用装备、配套机械化生产模式,在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的试点推广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3.实施内容。建成特粮特经机械化示范基地,引进耕、种、收、管、初加工等生产环节所需的机械装备。在现有机具基础上,补齐短板环节机械化装备,实现特粮特经生产全程机械化,配合开展宣传培训、机械化生产演示活动、经济效益分析等工作。
(三)果园生产与粮食生产智能装备与技术应用
扶持果园智能装备与粮食生产全自主驾驶农机技术应用主体3个,包括扶持建设智能化果园和粮食生产全自主驾驶农机应用主体。财政奖补不高于30万元/个,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生产各环节所需的机械引进,财政奖补比例不高于50%(不含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目录的各类机械)。
1.申报主体要求。泗阳县域范围内从事桃、梨、葡萄等优势林果种植,生产基地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宜机化水平高,生产装备较齐全,具备较强影响力的经营主体。
2.申报条件。试点基地要集中连片种植作物50亩以上,生产道路具备方便农机进出作业、调头、转场等“宜机化”条件。申报主体能够优选智能化适用装备、配套机械化生产模式,在新品种、新装备、新技术的试点推广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3.实施内容。建成林果智能化生产基地,引进果园中耕、割草、植保、施肥等生产环节所需的智能化机械。在现有机具基础上,补齐短板环节机械化装备,实现果园管理智能化、机械化,粮食经营主体引进全自主驾驶农机具1套,实现粮食生产全自主驾驶作业,配合开展宣传培训、机械化生产演示活动、经济效益分析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并填报申请表,经竞争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建设主体。
1.组织申报。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建设单位自主申报,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评审并排序,公开公平竞争性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如承建单位放弃或未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则启动建设单位变更程序,顺延至下一候选单位承担建设。
2.审核公示。经评审胜出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县政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印发项目建设批复。
3.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完成期限原则上为2025年4月30日,蔬菜工厂化育苗中心等需要开展工程建设、宜机化改造的项目可根据建设进度适当延期。
三、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项目建成后,经第三方审计后,承建单位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兑付财政奖补资金。另外,获得本项目扶持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以及其他财政专项扶持等政策。
四、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申报表(附件1)、财政专项信用承诺书(附件2)各一份,项目建设方案一式六份(电子档一并报送),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中心1042室),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18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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