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压氧舱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压氧舱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压氧舱用房建设工程施工-2024-JH1904-G1172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医学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2层高压氧舱用房

2.2建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2.3招标控制价:757.******万元

2.4计划工期:10个月

2.5招标范围:新建2层高压氧舱用房,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2.6其他:本项目选定1家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需提供项目经理电子证书并由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写本人签名和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未手写签名日期或签名有误或证书不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果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且提供的电子证书为新版证书(具体要求根据二级建造师注册地的规定执行),则证书要求同一级建造师。若为老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需提供项目经理知情承诺书;

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加盖公章;

③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经理须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施工承诺或在本项目开工前可撤离证明(由项目业主出具)。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并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

3.9本项目不得违法转包、分包(提供声明)。

3.10投标供应商应当响应投标保证金2年追溯期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 上海市徐汇区,具体地址请联系杨助理021-********报名登记。

5.2 获取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邮箱:tyzbcgs01@163.com。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等有效的注册登记材料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经理:

①具有有效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承诺函。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需提供项目经理电子证书并由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有误的或证书不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若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提供的电子证书为新版证书(即要求同一级建造师,具体要求根据各省市规定执行),则证书要求同一级建造师。若提供的二级建造师为老版证书,需附项目经理本人知情承诺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条第3.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3 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具体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服务机构:某医学中心采购室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

联 系 人:杨助理

电 话:021-********

2025 年 1 月 2日

,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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