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永嘉县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收运贮处一体化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时30分整,仅有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第一次采购失败;项目于2024年12月23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09时30分整,仅有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至此,第二次采购失败。
2.本次招标所提的技术参数要求均为业内基本要求,未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或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未发现本项目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条件设置及发售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项目现组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符合唯一承接要求,同意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西台岙公用维养基地-市场科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2*****215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永嘉县环城北路财政大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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