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招标公告
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招标公告
库车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下列工程拟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库车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项目。
2、采购单位名称:库车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3、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4、拟采购项目的说明: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项目为推进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工程,构建合理分布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改善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有效避免环境污染,提高库车县小城镇建设水平,实现库车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是经库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由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库车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5、拟采购内容:项目位于库车县阿拉哈格镇、哈尼喀塔木乡、二八台农场等三个重点乡镇。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拟申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建设基金2000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库车县支行贷款22000万元,剩余缺口部分财政划拨及企业自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库车县阿拉哈格镇、哈尼喀塔木乡、二八台农场三个重点乡镇共计建设54km污水管网,每个乡镇建设1个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处理厂,并购置垃圾处理车,洒水车、垃圾箱和建设环保厕所等基础配套设施。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项目为推进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重点乡镇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建设工程,构建合理分布的污水垃圾处理系统,改善小城镇的生态环境,有效避免环境污染,提高库车县小城镇建设水平,实现库车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是经库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国资委授权的由国有资产投资的国有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库车县支行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本工程项目。
7、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东城石化大道3号
8、公示日期:2016年12月11日至2016年12月18日至止
9、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139*****618
地址:库车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10、采购机构联系人:古再丽联系电话及传真: *******
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842000。
11、库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徐燕联系电话及传真:0997-******* 地址:新疆库车县财政局。
1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到采购人、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13、有异议的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应说明异议的理由及依据,必须署全名、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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