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检测及岳麓高新区生态环境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检测及岳麓高新区生态环境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对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实施效果评估提供水质检测数据支撑,服务范围为含浦片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实施范围内重点排水户、重点市政排水管网、重点排口、对应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及排水受纳水体,进行项目实施前、中、后水质比对,客观反映汇水区排水改造效果。

2、根据岳麓高新区生态环境年度自行检测工作内容,对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土壤、底泥、靳江河沿线排口定期进行检测,掌握辖区内环境质量现状以及环境特征、入驻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等,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1、服务方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等,按照环境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检测工作;

2、受托方负责编写《检测报告》),并交给委托方一式贰份;

3、受托方保证其具备从事本项目检测服务的资质,具备从事本项目检测服务的人员、技术、设备等条件。如有不具备资质的分项目,委托方允许受托方采取分包的形式给有资质的单位,但分包项目不超过总项目的10%,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可;

4、受托方在完成现场取样工作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向委托方提供加盖CMA公章的《检测报告》原件。

5、如遇特殊情况,受托方检测项目内容必须根据环保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原则上,受托方检测项目内容及频次不得低于环保部门相关检测内容及频次要求。

6、具体检测内容及频次见合同附件进行相关检测。

附件:

类别

监测点位

检测项目

年度频次

点位数量

单次单价(元)

小计(元)

水质

/

流量

1

2000

22.5

*****

氨氮

1

2860

36

******

COD

1

2860

63

******

总磷

1

2860

63

******

pH

1

22

7.2

158.4

BOD5

1

355

99

*****

悬浮物

1

348

22.5

7830

总氮

1

348

40.5

*****

DO

1

336

18

6048

石油类

1

19

63

1197

粪大肠菌群

1

7

45

315

动植物油

1

12

63

756

LAS

1

12

27

324

总汞

1

22

54

1188

总镉

1

25

58.5

1462.5

总铬

1

15

54

810

六价铬

1

22

58.5

1287

总砷

1

22

58.5

1287

总铅

1

25

58.5

1462.5

总镍

1

12

58.5

702

总铜

1

15

54

810

总锌

1

18

58.5

1053

总铊

1

12

58.5

702

氟化物

1

3

27

81

1

3

58.5

175.5

1

3

58.5

175.5

钾离子

1

3

31.5

94.5

Na+钠离子

1

3

31.5

94.5

钙离子

1

3

31.5

94.5

Mg2+镁离子

1

3

31.5

94.5

CO32-碳酸根离子

1

3

31.5

94.5

HCO3-碳酸氢根离子

1

3

31.5

94.5

cl-氯离子

1

3

31.5

94.5

SO42-硫酸根离子

1

3

31.5

94.5

硝酸盐

1

3

31.5

94.5

亚硝酸盐

1

3

31.5

94.5

挥发酚类

1

3

58.5

175.5

氰化物

1

3

40.5

121.5

总硬度

1

3

18

54

溶解性总固体

1

3

27

81

高锰酸盐指数

1

3

49.5

148.5

总大肠菌群

1

3

45

135

细菌总数

1

3

54

162

交通噪声和环境噪声

噪声点

等效连续A声级

1

20

180

3600

环境空气

园区西北边界(上风向)

园区东南边界(下风向)

TVOC

1

14

117

1638

总悬浮颗粒物(TSP)

1

14

162

2268

底泥

/

8项

1

1

360

360

45项

1

1

2025

2025

pH

1

2

14.4

28.8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1

2

63

126

人工费[人员工资、有害有毒物质保健津贴等]

人工费:300元/天/人

158

3

270

******

总费用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实施服务。

2、服务地点: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质量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2、监测过程应按环境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监测质量。

3、监测过程不得故意影响监测结果的客观性、不得编造数据,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二)其他要求

1、一般监测:中标人按照监测标准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现场监测工作。现场监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监测分析报告(扫描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

2、应急监测:紧急情况下中标人能提供24小时的监测响应服务,并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在2小时内到达采样现场,现场采样结束后3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监测分析报告。

3、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成果等不对外提供,归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同时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验收标准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检测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付款方式:年度检测任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根据财务流程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2、投标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项目实施、人员、设备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新技术 整治工程 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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