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谷旅游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峡谷旅游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三级及以上普通公路路基及沥清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6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 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1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4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递交至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馆二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

邮 编:362700 邮 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8@qq.com

电话:****-******** 电话:170*****922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 小刘

日期:2016年12月8日

监督部门:石狮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编号:狮监招[2017]001号
开标时间:2017-01-04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石狮市峡谷旅游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福建省石狮市峡谷旅游路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石狮市经济局以狮经计【2016】143号文、狮经计【2016】151号文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学府路,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共富路,桩号为(K3+943.275),主线里程4公里。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 1个,为石狮市峡谷旅游路施工监理,本次对石狮市峡谷旅游路施工监理合同段进行招标。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300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开工令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准备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石狮市峡谷旅游路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所辖施工合同段

主要工程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备注

1

桩号为(K0+000)至(K3+943.275)

4

1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照明工程。

(合同段的路基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房建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三级及以上普通公路路基及沥清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并在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1个合同段。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6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 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售价人民币1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7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17年1月4日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4日9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递交至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馆二楼)开标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金明花园F幢9-10梯3层

邮 编:362700 邮 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8@qq.com

电话:****-******** 电话:170*****922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 小刘

日期:2016年12月8日

监督部门:石狮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旅游 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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