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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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厦门市司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THXM175

  项目名称:厦门市司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厦门市司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期限:本项目供应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和“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获取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格式中的财务资格承诺函。

  5、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供应商应提供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证明文件。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3日--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司法局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

  联系方式:辜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吴先生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592-*******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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