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传片拍摄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宣传片拍摄项目的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市文化馆宣传片拍摄项目”,采用比价采购的方式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具体预算见附表)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馆宣传片拍摄项目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及规格 | 规格及预算金额(万元) | 附件材料 |
1 | 呼和浩特市文化馆宣传片拍摄项目 | 符合甲方需求 | 4.5 | 意向企业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公司相关资质材料;
4. 公司业绩(含一部近三年制作过的宣传片)
请供应商在2024年11月2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馆
联 系 人:王 铮
联系电话:0471-*******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北路182号呼和浩特市文化馆5楼505室
附件:宣传片拍摄项目参数
呼和浩特市文化馆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宣传片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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