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湾广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港湾广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港湾广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港湾广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港湾广场二期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学忠、郑志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红胜、董晓龙 联系电话:***-******** 传真:***-********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大沙头沿江码头地段。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总占地面积约38740 m2 ,总建筑面积约40000 m2(候船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8000 m2,地下停车场约8000 m2,及五层配套设施楼建筑面积约24000 m2),以及相应的码头配套设施。
五、预计发包价: 约255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3月 13 日上午:10:00—11:30 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和水运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3、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持有建设部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工作;
4、投标人自2005年 1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3月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满足投标资质条件;
14、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自2005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名,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5名时,则重新上网公告。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四 份, 一份正本 三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3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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