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新安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 09: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2月12日 08:30至2016年12月16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405 | ||
采购单位 | 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安县财政局四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405 |
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新安县财政局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投资政府购买,招标人为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及编号
1.1工程名称: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1.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247号
政府采购批复编号:洛新政集采【2016-11-634】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涧河县境内长42km,区间流域面积273.5km2。新安县涧河洛新产业区段生态河谷综合整治工程,是一项以提高涧河防洪能力为主的公益性工程,该项目治理范围从荣华技校至老井村(新安县界),治理长度约3.1km,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工程建成后对提高河道防洪除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及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地点:新安县磁涧镇。拟建工程概况:治理段范围从荣华技校至老井村(新安县界),桩号37+630~40+730段,治理长度约3.1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防填筑、河道疏浚、岸坡整治、迎水坡格宾垫护砌等。前期可研、环评等已批复。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该工程共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建设内容为堤防填筑、河道疏浚、岸坡整治、迎水坡格宾垫护砌等。
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桩号37+630--39+130,长度1500m;
二标段:桩号39+130--39+980,长度850m;
三标段:桩号39+980--40+730,长度750m;
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为准
2.3工期要求:
第一至第三标段:12个月;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出具无在建项目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
(4)2013年11月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农田水利施工业绩)并以网上中标公示为准;
(5)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6)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7)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本项目三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被评标委员会推荐2个及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应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总价的2%,向有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承诺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由招标人申请有关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
3.6、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有本人亲笔签名。
3.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1年的社保证明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图纸费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6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林向利
联系电话:139*****965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8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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