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豫发改新能源〔2024〕610号)文件要求,对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投资主体,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境内

2.项目内容:拟通过公开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1家企业为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

3.项目概况:投资主体需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豫发改新能源〔2024〕610号)文件要求,在鹤壁市鹤山区境内,合法合规开发建设鹤壁市鹤山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二、竞争性比选流程

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组织竞争性比选评审→公布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1.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及网站同时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

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有参与意向的企业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报名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3.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企业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并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递交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范围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再接收。

4.竞争性比选评审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及专家对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根据项目分项评分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依次进行排序。

5.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竞争性比选评审完成后,在《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及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和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和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址:河南中鑫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属院专家楼)。

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09:00

4.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请参与竞争性比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验原件,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鹤壁市鹤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中山北路东二巷区政府3号院

联系方式:雷科长 0392-*******

2.采购人:鹤壁市鹤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山路4号

联系方式:姜科长 0392-*******

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鑫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属院专家楼

联系方式:邵女士 198*****1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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