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海盐县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共计138万元。经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会商,确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一、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 3 日起至1月 9 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西路63号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411室

联系人:黄彩霞

联系方式:0573-*******


附件: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 盐 县 财 政 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


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分配金额(万元)

1

海盐县博物馆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93

2

海盐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钱钱家祠堂消防工程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45

合计

13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物保护 分配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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