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5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4〕27号)、《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项目储备库清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4〕1282号),海盐县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2025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资金”共计138万元。经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财政局会商,确定了资金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一、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 3 日起至1月 9 日,共7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兴西路63号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411室
联系人:黄彩霞
联系方式:0573-*******
附件: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 盐 县 财 政 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
海盐县2025年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分配金额(万元) |
1 | 海盐县博物馆博物馆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 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93 |
2 | 海盐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钱钱家祠堂消防工程 |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 45 |
合计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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