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t/d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监理)招标公告
300t/d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江县中船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300t/d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置项目(监理)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余江县中船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余江县中船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余江县潢溪循环经济产业园。
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约70亩,建设厌氧发酵单元5800 m3×3座,技术间、沼液储存池及综合楼等,日处理畜禽粪便300t,同时配套建设厂区管道、电气、消防、绿化、道路、围墙以及附属生产配套、生活设施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技术间、沼气发电车间、综合楼、沼液储存池、沼渣堆肥车间、火炬塔、厌氧反应器混合池、门房、地中衡、消毒间、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等土建及安装相关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近三年(2013年12月至开标前一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2)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13年12月至开标前一天,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类似工程(同企业业绩)中任项目总监的监理业绩,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
3.2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4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及4.2条要求资料报名。
4.2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企业和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监理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3 当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 9:00 整,地点为: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余江县中船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余江县潢溪镇祥八村 联 系 人:杨军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 系 人:丁侨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a********@163.com
日期:2016年12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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