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3至2025-01-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均为扫描件并建立压缩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均为扫描件并建立压缩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此项,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营业执照;3)同类业绩;4)投标单位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关联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6)集中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格式详见附件)。注:压缩包名称及邮件名称均为“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及涿鹿县人民法院智能诉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申请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23 09:30 ,地点为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北城山水商业楼四楼;联系人:张艳清、张凯;联系电话:0311-********;电子邮箱:*********@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电话:0311-******** 电子邮箱:hbjzcgb@hb.icbc.com.cn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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