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辅助材料采购询价函

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辅助材料采购询价函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四局/川藏铁路
发布时间:2025-01-03 12:56:38
投标截至时间:2025-01-10 10:00:00
内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

辅助材料采购询价函

采购编号:CR24(2024)-CZTL-WZCG-008

包件号:FZCL-0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有意向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

报价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7时00分。

本次询价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询价公告附件一。

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用,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资格要求符合情况下均可参与报名。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

报价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报价开启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

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报价文件,纸质版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报价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报价一览表。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材质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期

备注

1

五金工具



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

2025年1月10日至合同履行完毕。

汽运送达买方指定工地,车板交货。外观、质量及包装完好。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随车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2

五金材料



1

3

PVC管及管件



1

4

合计



3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采购人不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交货期:按照以采购方每批次“计划单”中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3、供货地点:工地现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仁达村工地现场)。

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并附有原材料检测报告以及成品合格证。

9、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报价:

(1)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最低报价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价格。

四、结算方式

4.1本次询价报价=出厂单价+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单次运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买方实际签认的数量为准。

4.2本次询价物资以固定价格结算,全部供应期内执行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询价报价,整个供应期内不予调整。

五、付款方式

买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个供应期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至买方,买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向卖方以电汇、铁建银信(买方不另行贴息)、中企云信(买方不另行贴息)方式支付70%的货款,90天内支付95%,剩余5%货款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铁建银信(买方不另行贴息)、中企云信(买方不另行贴息),支付比例不超过总结算金额的35%,由卖方承担贴现费用。

六、发票类型:

1.卖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买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发票打印不清晰,超出票面打印;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2.卖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卖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3.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提供虚假发票,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税务机关对买方的所有处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转出金额、补缴企业所得税25%、滞纳金、罚金等)。

5.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2)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买方不能抵扣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3)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5)如果卖方开具的发票是汇总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卖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七、合同签订:本次询价物资合同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仁达村中铁二十四局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黄俊彬

电 话:188*****960

邮 箱:*********@qq.com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

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4B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5年1月3日


,雅安,林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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