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及人员公告书
致各投标单位及人员公告书
各投标单位及人员:
近期有设计、施工企业及人员到我单位咨询莒县长岭镇现代农业土地质量与产量提升产业化推广示范项目相关情况,现就该项目的相关信息作如下告知:
1、该项目及涉及公司与长岭镇人民政府不具有任何关系。
2024年7月2日,长岭镇人民政府与莒县莒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现代农业土地质量与产量提升及绿色低碳高质量生态循环农业生产基地投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不作为项目建设招标条件。
项目合作方为莒县莒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目前土地流转及地上附属物补偿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流转地面积尚未确定,具体的土地流转合同尚未签订,项目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获批后方可实施。目前,该项目方未通过长岭镇人民政府办理任何手续。
2、长岭镇人民政府除与莒县莒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沟通外,未与其他任何单位进行项目沟通相关程序。
该项目所述使用的土地,位于我镇辖区内,面积尚未确定,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农作物种植、果树种植和农业设施大棚建设。合作方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但在承包土地期间,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对承包土地进行转包、出卖、抵押和处置。
特此告知。
莒县长岭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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