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开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DMZC-ZZZB-201625
二、磋商内容及采购预算:
1、磋商内容:编制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和技术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预算: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磋商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企业经营范围具备环保或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的企业。
四、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12月12日 至2016年12月19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华强会展综合楼1214室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版的新证,报名单位须提供一份声明函原件,即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以上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前,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华强会展综合楼1211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整,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华强会展综合楼1211室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16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整截标后为与响应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华强会展综合楼1211室(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500.00(须足额交纳)
响应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里建支行
账 号:6145 6352 7868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强会展综合楼1214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 莹 、覃 鹏****-*******
十一、监督管理部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局,联系电话:****-*******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12日
招标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