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石泉县雁山瀑布和莲花石码头附属设施修缮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石泉县雁山瀑布和莲花石码头附属设施修缮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石泉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拟对石泉县雁山瀑布和莲花石码头附属设施修缮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雁山瀑布和莲花石码头附属设施修缮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SP-石泉县-2024-*****

三、采购预算:壹拾贰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捌角捌分(¥:******.88元)

最高限价:壹拾贰万贰仟肆佰伍拾玖元捌角捌分(¥:******.88元)

采购人名称:石泉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联系人:钟曼

地址:石泉县江南新区长安小区10#办公楼

电话:177*****28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谈判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向的投标商,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报名资料在石泉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2.领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3.文件售价:无。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14:30分;

2.谈判时间:2025年1月8日14:30分;

3.谈判地点:石泉县交通运输局支部活动室317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日

石泉县水路交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提升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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