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进行审计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进行审计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

  为打造特色鲜明、符合厦门城市气质的文旅IP,进一步推动厦门文旅经济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我局委托我市相关企业研发设计与运营开发厦门文旅IP项目,并按项目投入金额给予补助。经研究,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首期补助款项进行审计审核。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1.对厦门文旅IP项目运营方报送的补助款项使用明细进行审计审核。对已使用款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VI设计、产品研发、运维费用、人工费用等)进行核验。

  2.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二、项目要求

  (一)做好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核和资料归档工作。

  1.审核款项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2.资料归档应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3.归档资料除已使用款项明细内容财务审计所需资金证明资料外,还需保存审核过程中现场清点核实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设计、方案等内容在内的证明依据(可包括照片、图文、视频形式)。

  (二)中标后,于2025年1月22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归档资料给采购方。

  (三)供应商认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所需的其他审计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提供该系统查询截图。

  (二)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四)与被审计单位红点设计(厦门)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为非关联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方案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项目费用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2室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项目询价报价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3日

  为打造特色鲜明、符合厦门城市气质的文旅IP,进一步推动厦门文旅经济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我局委托我市相关企业研发设计与运营开发厦门文旅IP项目,并按项目投入金额给予补助。经研究,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首期补助款项进行审计审核。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

  (二)项目预算控制价

  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1.对厦门文旅IP项目运营方报送的补助款项使用明细进行审计审核。对已使用款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VI设计、产品研发、运维费用、人工费用等)进行核验。

  2.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二、项目要求

  (一)做好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核和资料归档工作。

  1.审核款项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2.资料归档应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3.归档资料除已使用款项明细内容财务审计所需资金证明资料外,还需保存审核过程中现场清点核实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设计、方案等内容在内的证明依据(可包括照片、图文、视频形式)。

  (二)中标后,于2025年1月22日前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归档资料给采购方。

  (三)供应商认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所需的其他审计要求。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提供该系统查询截图。

  (二)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四)与被审计单位红点设计(厦门)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为非关联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方案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项目费用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5年1月9日下午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612室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厦门文旅IP项目首期补助款项审计审核项目询价报价单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旅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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