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5日至6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屏山县财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调度会商、清单销号处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巡察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6个(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长期坚持)。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 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①关于“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9月9日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审议通过并印发《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6-9月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次,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最近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研讨会上,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职责,谈体会、讲贯彻落实措施,真正做到学用结合。三是9月24日邀请专家,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政策”辅导报告,着力在“深学细悟、凝心铸魂”上固本。四是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讲座、高质量发展系列讲座,充分打开理论视野,提高理论水平。五是积极动员中心组成员、全体党员,通过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方式自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②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再次明确每次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必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9月20日对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问题。

③关于“学用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8月26日中心组开展主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分管领导结合具体分管工作,研讨贯彻落实措施。二是9月26日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专题学习。三是9月24日邀请专家,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政策”辅导报告,重点解读全会决定中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等政策内容,以及屏山财政在经济发展中的困局、挑战和机遇,真正做到学用结合。

(2)关于“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推进财政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④关于“抓财政收入增长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根据屏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30),组织税务部门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规定,完善相关报批程序,2024年印发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屏府发〔2024〕5号),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江北片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屏山县财政收入组织工作专班的通知》(〔2024〕21号文件),县财政局主动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税务、非税收入执行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今年下半年以来,召开专题调度会1次。通过努力,今年税收收入负增长幅度逐步放缓,7月同比下降17.34%,10月同比下降6.9%。三是加大对生态环境相关政策及项目申报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上争取力度。2024年以来,已配合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对上申报3个项目入库,申请资金6260.76万元,其中已到位上级资金80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53%。

⑤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2020至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非税收入未及时缴纳入库”问题情况:目前,已将所有非税收入及时清缴入库。二是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存量资金盘活不力”问题情况: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相关规定,定期对单位存量资金开展清理,及时印发收回存量资金文件,已将存量资金全部收回并盘活使用。三是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超项目进度支付款项”问题情况:涉及项目已全面完工,且项目工程款已严格按结算金额拨付。2024年9月23日屏山县财政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化财务人员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识,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杜绝违规支付资金问题再生。

⑥关于“落实国有企业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印发《屏山县属国有企业架构优化实施方案》,将原有的“1+6”调整为5个集团并行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明确企业主责主业,减少同质化竞争。二是开展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强化资产盘活利用。将资产出租率纳入到企业年度考核中,强化企业资产盘活意识。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建立资产台账,理清家底。

(3)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⑦关于“执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于2024年9月29日形成《屏山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送审稿),分管县领导签批意见:为基础减负,不增加乡镇负担,建议不制定此考核办法。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⑧关于“法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已对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合同进行修改完善,同时,财评中心全体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进一步的学习。二是印发《屏山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法制审核。

⑨关于“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县属国有企业每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二是由屏山县国资国企事务中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提升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⑩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7月30日传达学习《中共宜宾市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党组会于9月9日学习《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每季度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分管领导汇报机制,收集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意识形态履职情况书面报告,排查梳理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将意识形态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股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的要求,并且纳入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关于“保密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6月14日印发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开展对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围绕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文件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以及涉密场所和重点部位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三是涉密光盘已清点完成并建立台账,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台账管理。四是对离开本单位的4位脱密期管理人员现单位发函请求协助脱密管理。五是9月3日邀请县机要保密局对全体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同时通报近年来发生的保密违纪违法案例,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提升保密安全意识。

2. 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对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指标要求,结合财政实际,认真谋划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会审核通过后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党组会学习《屏山县“五步递进”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党组书记每季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按照工作方案,召开屏山县财政局党支部“五步递进”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2022年以来收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案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受处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四是9月26日开展国资国企领域警示教育会,各县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参加会议;指导各县属国有企业组织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到廉洁基地和汉王山监狱实地参观,接受廉洁教育。五是各县属国有企业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企业组织员工家属参加廉洁教育会议;组织员工参加廉洁作品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廉洁从业教育。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主要领导9月27日开展对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督促。三季度党内监督清单落实表已收集完毕,今后班子成员将会按要求落实工作。二是4-6月,围绕“我是谁,为了谁,我为什么而奋斗,党员干部如何做遵规守纪的模范,以身作则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自觉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作为行为准则,就应该从内心深处正本清源,做到心有所属、心有所止、心有所戒”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3次,警示教育3次,参观廉洁教育基地1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党组织书记讲党课9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评审中心成员根据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同时制定了《屏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二是加强评审中心人员思想道德、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一岗双责”有关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加强“八小时之外”生活圈提醒。与职工家属签订《致全体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廉政家书》,涵养廉洁家风。组织观看《阳光问政》、廉洁教育片,以身边典型“许路”案为戒,时刻敲响廉洁警钟。三是积极参加上级、本级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评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业务能力学习,拓宽专业技术范围,不断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四是与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的社会中介机构签订廉政责任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屏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屏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质量考评办法》等制度文件要求进行项目委托、管理、考评,同时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

?关于“反腐败工作‘一盘棋’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已将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9日审减率超过20%的47个结算审核项目移送县纪委监委。二是在以后的评审过程中,结算项目若审减率超过20%,严格按《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屏府发〔2021〕22号)文件要求移送县纪委监委。

(6)关于“资金、资产、采购监管率带作用差,存在‘灯下黑’”问题的整改。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组织单位会计人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规则。二是9月23日至25日开展全县预算单位人员业务培训,财政局单位会计及中层干部参加培训。三是分管领导8月22日对财务人员谈话。四是完成对加油卡问题整改,其他两个问题整改在推动并待问题整改完善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内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已制定单位限额以下小微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2020年以来规范采购、购买服务档案全流程档案已交办公室统一存档。

(7)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在职工会上学习工会相关管理规定,由各股室分管领导督促股室退回违规发放资金,并缴入金库。二是已对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退回0.16万元到县财政非税账户。三是局党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已修订印发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财政所制度。二是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职能职责,积极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三是于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组织开展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8月30日开展机关内部作风、纪律检查。二是8月15日开展支部选举,严肃换届纪律。三是在职工年度考核方案中明确对文稿经常出现错误的股室进行扣分。制定《屏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提升公文质量的通知》,对公文的质量和管理作更高要求。四是将不适于再从事人事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调整为年轻干部,减少因人事工作疏忽导致法人调整但证书多年未换的情况发生。

3.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关于“统筹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建立每季度党建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二是建立班子领导对上争取工作台账,今年来,局领导到省市对上争取共12次。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财政各项会议精神和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今年31人次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学思践悟,做到边学边做、以学促干,学做融合。

?关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2025年预算口径中的乡镇转移支付说明,已将2024年乡镇税收返还比例进行了明确,且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正在开展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已于9月9日通过党组会学习党组会、行政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范围和程序进行明确,避免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出现混淆。

?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2021年以来对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债务压力大、收入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解决乏力。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从2024年起,每月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报送财政运行分析月报,为领导决策部署财政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二是县财政局按照职能职责拟定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将当前财政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列出。分别在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财经委员上报告。三是在2025年预算编制方案中明确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关于“班子业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二是以局党组名义印发领导班子AB岗制度,最大限度传帮带和补位。

(9)关于“财政人才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关于“执行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对无依据任命7名行政股室副职进行规范调整。二是10月21日已将监管企业和金融机构借用人员全部退回。三是对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五年的9人是否予以岗位调整在党组会上充分讨论,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调整,其他人员因专业性强或已调整岗位暂不做调整;认真研读上级对人员轮岗的文件要求,内部制度已对人员轮岗要求进行完善,从制度对人事工作进行规范。四是已更新完成干部职工干审表。

?关于“对财政队伍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9月11日印发通知给部门、乡镇,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意见》关于人员任免职、调配需征求财政意见或建议的要求,已收集2022年以来乡镇财政所长、部门计财股长任免情况和2022年以来财务人员任职不到3年因特殊情况调整岗位的情况,共收到33份备份文件;书面回复2024年锦屏镇财政所所长任职文件征求意见。今后,严格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的意见》对乡镇财政所长、部门计财股股长任免提出财政意见。

?关于“财会队伍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印发《屏山县财政局关于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从事财务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财政局机关及时调整财务人员,将在编年轻干部调整到出纳岗位。二是印发《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10)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关于“督促下级党组织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根据《关于调整县财政局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批复》,已按要求将机关两个支部调整为一个支部,并于8月15日完成支部班子选举。二是修订完善《屏山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五步递进”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提醒党组成员和党员举一反三,不能犯类似错误,党组织书记严格把关,审阅发言材料,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作风问题;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制定下发通知,对班子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参会率和组织生活质量。

4.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1)关于“问题整改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关于“减税降费、强农惠农等涉农涉企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定期与税务部门沟通协作,积极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配合部门开展政策宣传。二是积极配合部门、乡镇开展惠农政策宣传工作。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8月30日开展机关内部作风、纪律检查。二是制定《屏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提升公文质量的通知》,对文件撰稿、审签、制发流程进行再次明确并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文稿起草、校核责任。

?关于“厉行节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在职工会上学习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树牢厉行节约的意识。二是安排专人,坚持领用物资登记制。

?关于“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其他问题。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及时清理,已将所有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10月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同时在最近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做到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有辣味、出效果。

?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8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工作要求,9月9日党组会再次学习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强化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每季度党建工作书面汇报制度。

?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已完成。一是9月9日党组会学习《党组工作规则》。二是按照规章制度,重视会前准备、协调沟通,杜绝临时增加议题、议题不成熟提交等情况,确保议题讨论充分、提高决策效率。三是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议定。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已于2024年6月7日将2024年1-3月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膳食补助)408.25万元拨付给四川屏山川恒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是2024年9月5日,审核通过农业农村局申请的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1350万元,并完成支付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费用763.2万元。三是因资金筹措困难,纺七条资金1242.37万元暂未兑付,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在2025年6月之前划拨到位。

(2)关于“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3)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在《屏山县属国有企业架构优化实施方案》中明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相关内容。为扶持县属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改革重组后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比例设定为15%。二是9月13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业务培训会,9月24日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三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屏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按照“查全、查清、核准”的要求,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目前正处于清查阶段。四是印发《屏山县国有资产大排查大清理工作方案》,对县城内安置房资产进行排查清理,目前正处于清理阶段。

(3)关于“财政监督检查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印发《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的通知》文件,新增加6个单位,检查工作正在推进中。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通过整改回头看督促单位建章立制62个。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检查内容增加了业务核算的内容,目前已经发出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整改通知书6份,各代理机构正在整改中。三是职工会和党组会组织学习了《四川省财政部门财会监督检查工作分类操作规程》《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三个文件,执行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新增的会计监督检查单位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发出《财政检查通知书》,防止再次出现当天发出通知,当天进场开展检查的问题。四是建立《财政检查复核制度》,新增加的会计信息核查,严格执行复核制度。五是加油卡实有金额与会计账务不一致由当事人进行书面说明,已完成对加油卡会计账务核账;内审其余两项事项正在整改中。

(4)关于“统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宜宾叁镁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屏山县分公司行政许可卷宗进行了清理,已补充屏山县助兴供销服务有限公司缺失的资料,同时完成了历年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档案目录和装卷。二是已印发《屏山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通过发送催缴函、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应缴未缴罚金开展权利追缴。

(5)关于“督促财政评审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及成效:截至10月21日,已有23个项目定案,剩余19个项目未定案。主要原因有:资料未补充完善、施工单位未提出异议但不同意审核结果等。评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催促建设单位按时完善相关资料、回复意见。

(6)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7月19日,县委编办批复屏山县国资金融中心更名为屏山县国资国企事务中心。二是县政府授权由国资国企事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责任,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与出资人监管职能分离。三是10月8日县属国有企业党工委委员、国资国企事务中心副主任已到位。

(7)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县委已成立国有企业党工委,县委副书记任国企党工委书记,由国资国企事务中心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由原2个集团运行调整为5个集团并行,制定县属国有企业架构方案。三是按照《屏山县属国有企业架构优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国企监管制度,指导各县属国有企业制定公司内部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内部审计等管理制度。

(8)关于“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防控督促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取消原1+6由恒源集团公司调度资金运行模式,成立5个集团公司,实行资金统筹调度。二是每月统计县属国有企业还本付息情况统计表和县属国有企业资金筹集使用计划表。三是由县国资国企事务中心设立企财监管股,统筹监管县属国有企业融资资金,制定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融资资金管理。四是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项债务风险控制考核,平均资产负债率≤60%,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和清欠工作力度。

(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已组织职工学习《屏山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二是已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小组,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账实盘查。三是已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建立日常管理台账,及时完善日常台账和资产系统信息。下一步,将通过规范整改,加强实账一致。

(10)关于“推进集成整改成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2023年9月27日已登记注册屏山县国资金融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行政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彻底分离;2024年成立屏山县国资国企事务中心,已设立国企党工委、纪工委,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和全方位监督管理。二是印发《屏山县属国有企业架构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属国有企业逐步从分散化布局向统筹化配置转变、从功能化向产业化实体转变,进一步明确县属国有公司经营定位、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减少同质化竞争,进一步激活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竞争活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聚焦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36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有序推进的10项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常抓不懈,持续用力,跟踪问效,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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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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