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贡镇北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拔贡镇北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城江区拔贡镇(乡镇级)、拔贡镇北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工程 (竞标编号:GXJH-HCSZ-2016-19-10)竞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城江区拔贡镇(乡镇级)、拔贡镇北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城江区拔贡镇(乡镇级)、拔贡镇北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心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H-HCSZ-2016-19-10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
竞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约人民币157万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标报名及报名提交材料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8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44号区财政局生活小区)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位企业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下资料:(1)公告之日起开具的本项目介绍信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交纳记录,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份)复印件;(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上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所有原件核查合格,且上述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不予接收.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2月12日起至2016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2.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44号区财政局生活小区)。
3.售价250元/份(不含其它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0日17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金城江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90 9020 5070 2239

九.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2.竞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44号区财政局生活小区)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此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区拔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莫海 电 话:135*****990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44号区财政局生活小区
联系人:潘工 电话:****-******* 传真:****-*******
3.监督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处理 项目管理咨询 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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