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采购公告
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 | ||
品目 | 其他社会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有金湖县林场本级 | ||
行政区域 | 金湖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6: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5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中诚运玛金湖分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17 | ||
采购单位 | 国有金湖县林场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湖县建设路33#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中诚运玛金湖分公司 |
项目概况 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 JSZC-******-JSYM-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YM-C2025-0001
项目名称: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国有金湖县林场2025年三河滩林区管护、保洁及南场苗圃基地管护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1-1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竞争性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4.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ce9.html" ignore="1">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6.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闵工
电话:15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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