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昌乐县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昌乐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16: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6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55*****267
采购单位 昌乐县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潍昌路56号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2*****666
代理机构名称 高招(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267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招标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CL-04-*******

项目名称: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昌乐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为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 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招标二部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竞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全部或部分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由新能源产业园宣传设施建设项目承接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和合同签订。

5.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转帐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投标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备注:1.投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7.投标方需承诺,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本项目招标信息同时在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采购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盖章版信息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乐县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潍昌路56号新能源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招(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渤海路梨园街华鼎装饰楼            

联系方式:155*****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  155*****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高招(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