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公开挂网遴选公益性合作服务商的公告

彩虹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公开挂网遴选公益性合作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街道(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家服函[2020]2号)要求,为全面推动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家政企业合作运营彩虹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彩虹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二)项目内容: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转介服务、劳动力技能培训等。

  (三)运营要求: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日常业务管理应使用或对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四)服务要求: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五)收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0〕24 号)及 《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印〈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的通知》(穗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办〔2018〕6 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如法律法规或政策对收费有新的要求,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六)运行模式: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 30%。

  (七)人员要求:需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 20 人以上,需指派常驻人员 2 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 100%。

  二、合同期限:一年。

  三、项目地点:彩虹街道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冼家庄17号101)

  四、合作运营商资格及交件内容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合作运营商具有相应家政服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通过年审,合法经营。

  (二)按照羊城家政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提供养老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三)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报名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竞标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需在公告期限内,将以下材料邮寄或送达我单位: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2.单位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内容、承诺等);

  4.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对类似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佐证材料(原件备查)。

  5.如甲方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可以继续增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六、中选机构的确定

  (一)择优比选工作由我街组织实施,将根据资质、报价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过往业绩等原则,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

  (二)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项目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确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采购协议。

  (四)我街将比选结果在荔湾区政府网站公布。各机构参加本次遴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自行承担,我单位将不为本次遴选向任何参选机构支付任何费用。

  七、公告时间: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交件的不予接受。

  八、其他事项

  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九、交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冼家庄17号101

  十、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20-********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3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lw.gov.cn/ywdt/cgxx/content/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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