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为指引,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工作职责,坚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工作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奋力谱写“法治自然”建设新篇章,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法治政府制度建设
1.加强制度供给。制定了《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法律政策汇编》,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民法典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定了《中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修订<中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修订<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中共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
2.全面谋划部署。按照《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其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安排,同考核。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做统筹”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3.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全局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主持召开各类会议推动化解法治领域重点问题,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系列部署,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做好权力事项梳理。2024年4月,对林业领域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依据目前最新统计,我局共有权力事项41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95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32项、行政奖励17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调整结果均按要求在绵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址进行了公开公示。
2.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适时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摸排清理。经清理,我局现有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为:《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竹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竹府规〔2023〕2号)、《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竹府规〔2024〕3号)
3.严格公平竞争审查。为切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我局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照审查标准,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4年,我局未有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4.落实重大决策把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决策事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存在较大分歧的,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听取公众意见。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合法性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上会讨论,一律不得正式行文。
5.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实行要素服务保障管理,为项目推进提供“保姆式”跟踪服务。二是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三是推行二手房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2024年办理“带押过户”105 件;四是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2024年供应标准地 21 宗,面积 1824亩,为项目落地节约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完善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集体决策,一把手末尾表态。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我局常年法律服务顾问,对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决定、重要舆情应对和重要事项审批把脉问诊,有效形成了事前防范加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落实政务公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绵竹发布”政务微信、“幸福绵竹”政务微博等网络平台,以耕地保护、规划编制、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为主线,严格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2024年,我局通过德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110余条。组织开展“关注土地整治,实现集约利用”和“走进国有林场”政务开放日活动2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强技术支撑。购置“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法律应用支持系统”,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支撑,实现法律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最大化。
4.加强学习提升。一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督促学员积极登录平台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自然资源大讲堂”开展业务讲解与普法,2024年共开展自然资源大讲堂10期,参学人员700余人次。
5.推进法治宣传。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2024年,共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14次,主题党日学习法律法规12次。二是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9份,执法人员信息及处罚结果信息均在规定平台进行了公示公开。按照“两法衔接”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德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绵竹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办理质量。
2.严格违法行为查处。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力度,2024年开展动态巡查200余次,发现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55起,立案调查土地、矿产、规划和林业领域违法案件38件,处罚金380余万元。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市司法局统筹安排,不断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2024年,组织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41人参加行政执法继续教育学习,组织未持证人员31人参加新持证培训考试,新参考人员中:考试通过29人,未通过2人,通过率93.55%。
4.落实普法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树立法治意识,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扎牢纠纷化解制度基础。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分类处置。进一步按照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要求,理顺、规范信访受理范围。对出现的大规模信访稳定群体性事件,结合案件情况,及时启动信访维稳应急预案进行化解。
2.做好矛盾纠纷具体化解。2024年,我局共受理案件677件 ,其中: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8件;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6件;“*****”案件646件;“市长信箱”6件,以上各渠道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接待来访共计50余人次。信访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房办证等领域。
3.依法办理行政案件。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被维持1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以案号统计);接受检察建议4件,检察建议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回复,诉前解决率100%。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配置不到位。基于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少、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很多工作开展起来在人力上捉襟见肘,只在力争完成规定动作,而无法做到更多创新,法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还缺乏一定的特色和前瞻性。二是法治意识和素养还有待强化。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干部职工对法治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和掌握,但是,离“法治自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法治经费投入受限。受财政资金拨付及投入使用限制,导致经费落实难,故在开展具有创新与特色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法治建设工作时遇阻。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打好“八五”普法收官战。二是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法律专业素养及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更好适应法治政府、法治自然建设需求。三是以《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的实施为契机,不断树牢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和妥善化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争议。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3日
标签: 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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