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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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ZHXHZB--2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建筑物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按比选文件要求选择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负责西藏自治区
建筑勘察设计院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范国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评估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服务专业资质证
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m)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
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截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有行随记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股人守法合规(提供承诺函)。
(4)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市计报表(如公司成
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流动资产与负
债相比有盈余:
(5)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至少完成过一项资产评估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为准):
(6)承诺并遵守相关部门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管制度,接受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依法监督、监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3日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0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
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
件850元/套,售后不退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企业纳税资格证明条件3)项目
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评估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服务专业资质证件及身份证
原件4)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
的财务报表):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
联关系单位共同参与比选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7)比选公告“2.资格要求”中的所有
条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座十楼
10-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座十楼
10-4
七、其他
本项目为西藏自治区建筑物察设计院资产评估项目(项目编号XZZB-2025001),招
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比选,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招标内容为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按比选文件要求选择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负责西藏自治
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有关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评估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服务专业资质证
件。
(3)被“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
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截判文书网查询结果藏图显示有行贿记录的企
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股人守法合规(提供承诺函),
(4)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如公司成
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流动资产与负
债相比有盈余:
(5)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至少完成过一项资产评估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为准):
(6)承诺并遵守相关部门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管制度,接受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及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依法监督、监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3、获取比选文件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7日(上午10:0012:30、下午
3:306:00:节假日除外)。
3,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
座10楼10-4)
3,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
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850元/套,售后不退:
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企业纳税资格证明条件:
3)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注册评估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服务专业资质证件
及身份证原件:
4),2021、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
务报表):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无关联关系单位共同
参与比选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7)比选公告“2.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件: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9日10时00分,提交到
西藏恒鑫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座十楼10-4。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
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西藏拉萨市当热西路1号
联系人: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恒壶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江冲路世邦首座10-4号
联系人:普琼
电话:13658900678
电子邮件:24416709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飞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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