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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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ZB)-2024044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9.56591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已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办事处朝阳社区市政府机关临街旧城 1 栋 101
等(一层和二层)
2.3 规 模:建筑面积 2464㎡,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控
制价为 3595659.13 元。
2.4 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 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室内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
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
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 36 个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
时间为准)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180 万元及以上的银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14.1 项要求;
3.5 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
3.6 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
的房屋租赁合同;
3.7 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 10 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
3.8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与集采项目预算或年度费用开支估算金额相匹配;
3.9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0 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3.11 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2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在该公司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
提供)
3.15 其他资格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每日 08:30-12:00,14:30-17:30,北京
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
成大厦 12 楼南 1212 室)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4 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
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原始单位公章,否则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踏
勘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三眼桥办事处朝阳社区市政府机关临街旧城 1 栋 101 等(一
层和二层)。
(2)各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
前将需答疑的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文字资料必须压盖单位公章,否
则不予答复。
(3)答疑文件将统一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并请投标人及时给予回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9:30 时整,地点为中科高盛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6 楼南 1607 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8.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按签约合同价 10%的现金或转账支付的方式向在招标单位开立的履约
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
为了规范工程结算款支付流程,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中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开立结算账户,
用于支付该工程款项。结算账户与履约保证金存款账户相互绑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光大发展大厦 B 座 22 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1-853635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 刘玉霜 肖潇 曾嵘 杨佩 罗洲
电 话: 0731-8445281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岳阳分行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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