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JLTC2024-08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
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领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1年-2023年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投标人须具有本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类似业绩1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
3.5、)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6年以上银行业数字化风控、信用风险、贷后管理等服务经
验。该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2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与本行规
模相当的中小银行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相关项日经验:
(②)项目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均需至少具有2年(含)以上银行业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从业
经验,项目组所有人员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备1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
与本行规模相当的中小银行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经验:
(3)项目团队中骨干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3年以上银行业数字化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等服务
经验,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备3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与本行规模相当的
中小银行银行业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相关项目经验。
3.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和缴纳税收的记录)。
3.7、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
信息;未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利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
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号明字广场A4座13楼13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号明字广场A4座13楼1302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几TC2024-08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
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零贷数字化贷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
2.2采胸预算:300万元。
2.3招标控制价:300万元。
2.4采购内容:聘请一家具有丰富金融经验的咨询服务公司(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服务需
求)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领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1年-2023年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4、投标人须具有本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类似业绩1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
知书:
3.5、4)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6年以上银行业数字化风控、信用风险、贷后管理等服务经
验。该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2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与本行规
模相当的中小银行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相关项日经验:
②)项目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均需至少具有2年(含)以上银行业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从业
经验,项目组所有人员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备1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
与本行规模相当的中小银行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经验:
(3)项目团队中骨干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3年以上银行业数字化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等服务
经验,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备3个(含)以上国内大型商业银行或与本行规模相当的
中小银行银行业数字化贷后管理建设相关项目经验。
3.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和缴纳税收的记录)。
3.7、供应商最近三年内,各项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
信息;未出现重大客户投诉等情形。
3.8、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采购项日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c©g即,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
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玫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字广场A4
座1302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6日09时00
分,开标地点为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号明字广场A4座13楼1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6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入、《》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9999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胡帅
电话:0431-89983999、138448803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0z2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66号
联系人:齐先生
电话:0431-849999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02室
联系人:胡帅
电话:13844880339
电子邮件:j1tc89983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能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