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5-G-A07DJ)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 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对外环线、外环复线、津港线、天津大道的重要路段及外环线津汉立交
桥及相关匝道、津汉线机场大道立交桥等重要节点实施综合整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代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代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
内;近十年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 3 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
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
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
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tjbd666.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
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
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
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
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
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441150100100274018;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
注明招标编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天津市交
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2025 年 S113 外环线等综合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2024〕246
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
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对外环线、外环复线、津港线、天津大道的重要路段及外环线津汉立交桥及相关匝
道、津汉线机场大道立交桥等重要节点实施综合整治。
工程内容:
(一)外环线(津汉公路—卫津南路)、外环复线(金钟立交桥—昆仑路)等两条路段
外环线整治范围为津汉公路至卫津南路,路段长 21.4 公里,外环复线整治范围为金钟立交
桥至昆仑路,路段长 2.7 公里,整治内容为路段内路基路面(含局部辅道)、桥梁、主要交
叉点位、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二)津港线(外环线—领域路)
津港线整治范围为外环线至领域路,路段长 8.8 公里,现状为一级公路,整治内容为路段内
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三)天津大道
整治范围为双港高架桥(K0+000)—汉港公路桥(K17+000),路段长 17 公里。整治内容为
路段内路基路面、桥梁、排水、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四)外环线津汉立交桥及相关匝道
对津汉立交桥铣刨重铺桥面沥青表面层;维修主线及匝道护栏混凝土破损部位;对主线及匝
道的混凝土护栏表面、桥梁外立面、梁底、墩柱等范围涂刷混凝土保护剂;重新施划桥面标
线。更换现状防眩板及声屏障。
(五)津汉线机场大道立交桥
整治内容为全桥桥梁护栏、桥梁外立面,通车路段桥面系、引路及附属设施等。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代建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执行公路
养护工程管理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落实相关审批要求;负责组织设计、图审等单位开展项
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编审,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负责组织施工、监理招标的相关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审核、组织招标、合同签订及备案等。并
将审核后的施工、监理招标限价及时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招标公告;负责本项目
工程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劳务合
作、人员履约、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变更等进行全面管理);负责按照工程进
度对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
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将整理合格后的文件移交给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结算并及时
将审核后的报告上报给甲方,协助甲方完成财务决算等工作;负责组织中间验收及问题整改
工作,组织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
其他问题;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等的全过程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
内;近十年内(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 3 项下列工程之一:1、公路建
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2、独立桥梁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3、独立隧道
建设工程或养护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c@tjbd666.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
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
标文件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
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
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区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滨海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 系 人:王铨、杨世强
电 话:24139150、24138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郝文杰、张勇、吕玥
电 话: 84186009、16622352901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