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悦雅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资审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悦雅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不见面开标-招标/资审公告

XCGC-F*******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许昌市魏都区悦雅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魏都区悦雅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401-******-04-05-******,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CGC-F*******

2、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悦雅新居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3、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路以南、兴华路以西。

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8970.71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412.00 ㎡(合11.12亩),地上建筑面积9713.00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7.90 ㎡,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300.15㎡,垃圾分拣房建筑面积 20㎡,便利店建筑面积73.54㎡,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61.62㎡,其他配套建筑面积529.15㎡)包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地下车座笋,室外工程包括项日区内道路及硬化、景观和绿化工程、大门及 墙、室外给排 、消防、电力、燃气、热力、小区智能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工程。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监理。

7、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绿化、亮化)及工程施工、造价、竣工图编制、图纸审查、设备采购及供货、安装、工程保险,系统调试及验收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包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个月(含设计周期6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总承包工期及保修期。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0、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经财政预算评审的设计、建安工程等费用的100%

第二标段:经财政预算评审的建安工程费的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以投标人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2.1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3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等。(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2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2本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tpbidder)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4日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260

监督部门:许昌市魏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0374-*******

代理机构:河南特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信通国际D座四楼403室

联系人:刘文燕

联系电话:0374-*******137*****879

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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