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管网工程W23招标公告

配套管网工程W23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惠安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W23 招标编号: ********054
建设地点:城南迎宾路东拓至林辋溪西岸 投资规模:长约1200米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具备 叁 级以上(含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投标人从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划出的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款凭证(不受理现金、汇票等缴款方式),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开户行①:建设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29
开户行②:惠安螺城信用社; 账号:****************002450
开户行③:农业银行惠安县支行东关分理处; 账号:***************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退回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于2007年 8 月 6 日至 8 月 10日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填写转账单时,必须同时把投标项目名称填入“用途栏”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招标文件每套50元,图纸每套50元,售后不退。
四、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 7 月 19 日至2007年 7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大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二楼)
五、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交易中心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公告报名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7年 7 月 30 日前通过电子邮件(Email:qzyxzb@126.com)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盖章。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公布,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7年 8 月 15 日15:00时至15:30时送达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给招标人(并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否则投标将被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2007年 8 月 15 日15:30时;
开标地点: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自来水大厦三楼)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咨询电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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