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环保分局设备招标公告
芳环保分局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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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胜芳环保分局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日期: | ||||||||||||||||||||||||||||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胜芳镇 采购人地址 :霸州市胜芳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陆盼婕****-******** 采购预算金额:4490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设备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技术经济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烟尘快速检测仪须具备计量认证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书;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12-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12-14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询价时间:2016年12月15日09时30分 询价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2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5、所投主要产品(放射源巡测仪、PH测试仪、烟尘检测仪)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6、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烟尘快速检测仪计量认证证书、计量器具许可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加盖厂家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资料,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复印件未逐页加盖公章者,不接受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2 月 12 日至2016年12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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