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乡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招标公告
8个乡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招标公告
阜南县苗集镇等8个乡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NZG-G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南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阜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农业委员会 阜阳市水务局 阜阳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阜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实施指导的意见》(阜国土资〔2016〕631号)。项目业主为阜南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阜南县焦陂镇、苗集镇、王化镇、许堂乡、朱寨镇、地城镇、洪河桥镇、老观乡。
2.2项目建设内容:阜南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8个子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项目区内配套路、桥、涵、井等基础设施。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前期工作服务期40日历天(不含可研与设计成果报批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后25日内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施工期间跟踪服务,最终服务期至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坐标等信息报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审核通过为止。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勘察,工程初勘、祥勘,可研编制,地形图测绘,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提交施工图纸),实施方案,设计变更,施工期间跟踪服务,项目区坐标与高标准农田坐标等信息报备所需资料,验收阶段对工程进行实地复测、提交工程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测绘与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
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位置
建设规模
(万亩)
备注
1
阜南县焦陂镇杜郢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杜郢村、焦寨村、付庄村、张店村
1.4
阜南县苗集镇祥和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祥和村、幸福村、张古村、苗集村
1.4
阜南县王化镇卢寨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王化村、卢寨村、富坡村
1.2
2
阜南县许堂乡刘岗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刘岗村、邰庄村、东方村
1.34
阜南县朱寨镇曹店等(5)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曹店村、闵庄村、三河村、前店村、李集村
1.5
3
阜南县地城镇母子岗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母子岗村、吴郢村、李集村
1.2
阜南县洪河桥镇高园等(4)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高园村、于窝村、孟郢村、洪河桥村
1.4
阜南县老观乡老观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老观村
0.56
合 计
10
2.6测绘及设计标准:测绘成果与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土地整治项目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至少提供一项近五年(2012年1月3日至 2017年1月2日)类似工程勘测规划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1.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土地规划或农田水利或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实行投标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支持联合投标。
3.4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
3.5本项目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依次中一个标段,在前一标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可参加另外两个标段评标,如某投标人在先评标的标段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可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不能再次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中标候选排名紧随其后的单位依次向前顺延中标候选名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6年12月12 日起可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n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南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联 系 人: 温殿和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沈 工
电 话: 158*****352
电子邮箱: ********8@qq.com">********8@qq.com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异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守信,按诚信承诺书约定处理。
8.3、定标前若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年内不准参与阜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并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限制在阜南县范围内投标。
8.6、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招标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