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公司)生产用吊车作业、平板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公司)生产用吊车作业、平板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公司)生产用吊车作业、平板车辆服务 | ||||||||||||||||||||||||||
项目编号 | ****-*******-DSZ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该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生产临时检修用吊车作业、平板车车辆服务项目预估总价500万元;该项目设最高限价吊车8.88元/吨.小时、平板车4.51元/吨.小时。 1.车辆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独山子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或招标人指定区域。2.作业时间:中标人在接到日常派车指令时,按招标人派车指令要求按时到达服务地点;在接到应急派车指令后,大吨位吊车(80吨以上)1小时、小吨位吊车(80吨及以下)、板车30分钟到达服务地点。3.作业数量:中标人凭招标人开具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分公司特车使用签认单》简称《派车单》,到指定地点执行吊车、板车作业服务,作业数量以实际签认为准。作业运力由中标人组织,其吊车、板车设备在安全等各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车辆管理规定或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4.作业车辆:日常检维修必需使用自有产权车辆,应急时可使用经招标人审核备案通过的租赁车辆。本次招标吊车定义为流动式汽车起重机。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允许承接本项目3、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公司成立日期须早于2013年7月1日且近三年(2013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5、注册资金300万(含300万)以上。6、10辆(含10辆) 25吨(五节主臂)及以上自有产权吊车,其中必须有一台吊车主臂长度为50米及以上, 每台车派出特种车司机小吨位 1人,大吨位2人,负责特种车辆的驾驶和操作等工作;3辆(含3辆)以上自有产权板车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板车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15吨及以上。行驶证载明的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为有效车辆。 7、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注明认证情况及哪个网站可以查到,并截屏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提交。8、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9、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10.2013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日为国内石化企业提供过检维修服务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2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
1.凡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2月12日至 2016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30 分至 13 时 0 分,下午 3时30 分至6 时 0分,在 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公司)经营管理部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获取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 元。4.承办部门及联系人:运输公司李金泉(135*****007)5.监督部门:招投标管理中心 6.电话: ****-******* 7.传真: ****-******* 邮编:8336998.电子邮件:ysgs_ljq@petrochina.com.cn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4日 11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月4日 11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当日递交的,递交地点为独山子石化公司基建工程楼7-8室;提前递交(含邮寄)的,递交地点为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运输公司)经营管理部。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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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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