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埠镇防洪工程何圩村安置点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杭埠镇防洪工程何圩村安置点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chb2016-015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 杭埠镇防洪工程何圩村安置点规划设计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农经[2015]228号
3、招标人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杭埠镇何圩村
2、设计规模 项目占地约103亩,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本项目设计费用报价上限值28万元。
3、设计周期 规划方案在中标后45个日历天达到送审深度,施工图在规划方案通过审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周期共9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 用地范围内房屋及相关配套工程(符合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规划方案、勘察及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均可以参加报名(勘探业务经招标人同意可专业分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级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有级别划分的须为一级);(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8月至10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6年8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4)近五年(指2011年1月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年12月12日8:00时-2016年12月18日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设计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资格要求相关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辅证)等相关证件。③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3、项目开标时间 2016年 12月19日15时 00分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无偿领取。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徽杭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地址: 舒城县杭埠镇政府大院内 地址: 杭埠经济开发区三楼
联系人: 王光明 联系人: 赵期文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须提供设计合同,如合同不能反映资格要求相关内容,须提供业主证明原件辅证)、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与项目负责人缴纳时间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等相关证件。④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杭埠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机构 杭埠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设计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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