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市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市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监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ZHGPC2008-002FW
2、 项目名称:珠海市市区污染源监控工程监理项目
3、 监理服务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字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总体验收为止。
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柒万捌仟元整(¥778,000.00)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8年3月7日起至2008年3月24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3月28日 09: 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厅。
10、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珠海采购网”会员免费注册工作(注册网址:www.cngpc.com)
1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的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含临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04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成功承担过2个投资规模5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政务或信息网络项目监理工程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无验收报告可提供用户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第(3)、(4)项要求的文件投标时须携带原件供评委查验,未提供原件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13、开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28日 09:30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三号开标厅。
14、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左伟、石磊
电话:0756-*******
传真:0756-*******
电子邮件:gxzb2004@126.com
网址:www.cngpc.com
开户银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户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号:06-2****-********12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0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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