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12月24日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嘉荫县乌云河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嘉荫县良种场起至下游育发村处

建设单位:嘉荫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性质:新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泽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嘉荫县乌云河治理工程全部为护岸工程,本工程规划新建护岸 12 段,总长 5.009km。新建护岸为雷诺护岸,雷诺护垫厚 30cm,下设砂垫层 10cm 及无纺布一层。护岸起点,终点处设置封边,封边深入岸坡长度 1m,厚 0.3m。

总投资:1650.99万元,环保投资:41.77万元。 ???

项目防治污染措施

一、施工期

对施工区占地、施工道路占地等临时用地,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待工程施工完成后将生产区的设施全部拆除,并清除所有的建筑垃圾、杂物及废弃物,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保证地面清洁,然后按照原地类植被进行生态恢复,在气候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工程完工后当年完成生态恢复措施,若气候条件不允许,则在下一年及时完成生态恢复措施。针对临时堆存的表土,采取临时拦挡和苫盖的措施进行防护,临时占用耕地区域的表土剥离、回填、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项目采取边施工,边恢复的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机械冲洗废水在施工区设置1套小型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洒水降尘,不外排。废油集中收集后外运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施工现场应做好防护工作,设置围挡,通过洒水、蓬布遮挡等措施,可有效地防止扬尘的产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加强施工管理,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高噪声机械的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控制综合加工场夜间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尽可能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采用运输车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隔油池清掏产生的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属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行期间项目本身不会产生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但应加强管理,定期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修复。

公众参与情况:

拟批复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0458-******* ??邮??????编:******

通讯地址:伊春市嘉荫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受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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