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公开遴选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公开遴选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活动,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遴选,组成我院招标代理机构自主委托代理库(以下简称“本轮代理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代理时间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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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代理库有效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代理范围为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采购项目。委托的代理机构随机从本轮代理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02

代理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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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内容:代理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委托的货物、服务、小规模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含政府采购及自行采购),具体包括:签订委托协议,依法根据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编制、备案采购文件,发布信息公告,修改或澄清采购文件,接收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对投标(响应、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抽取使用评审专家,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生成中标、成交公告,答复供应商质疑,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宜,协助采购人签订合同,信息统计,整理归档采购资料等。

2.代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派熟悉招标业务的人员联系、指导采购项目负责人开展采购招标工作,按采购单位需求以及国家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流程及时完成相关采购程序。

03

招标代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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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费含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评审专家劳务费由采购单位支付,若因代理机构工作失误造成重新招标,由此产生的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代理机构负责支付。

04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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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有效资质,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已注册登记,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的等级为B级及以上。

2.2023年1月1日以来(截止到报名时间),未拒绝、放弃代理本单位采购项目的,代理本单位项目未因不规范代理行为被莆田市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

3.承诺按照我院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和按照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确定中标服务费;承诺接受我院制定的考核标准,对代理机构代理我院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时效等进行考核,并承担考核后应承担的后果。考核标准参见附件2;承诺采购项目标书定稿后并完成院内标书会签手续后,二个工作日内确定开标时间、完成采购公告发布(因客观原因未能发布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

4.在莆田租用或自有100平方米以上(含) 的办公、开标、评标场地且开标室和评标室具备符合开标评标条件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的。

05

报名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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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经年检且年检有效期内)复印件,注册备案相关证明材料;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的网页截屏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查询网页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代理机构评价等级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1月1日以来(截止到报名时间) 未因不规范代理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声明函。

4、报名条件3的承诺函。

5、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开标室和评标室安装监控录音设备的相片。

以上材料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复印件未加盖公司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造假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已入围的取消资格。

06

遴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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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院对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审查结果三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组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自主委托代理库。

07

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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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截止时间及地址:2025年1月14日17:00前到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110号医技楼三楼办公室(可邮寄)。

2、报名材料要求:文件密封件上要注明代理公司全称、代理机构评价等级、联系人、联系电话。

3、联系人:詹女士183*****4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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