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金庭镇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运营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关于金庭镇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运营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之委托,就金庭镇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2025-Q-G-002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金庭镇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运营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招标质量,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0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或支付宝。
(4)售价:500元/份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1月26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楼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文婷152*****871)
6.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楼
7.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8.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彩色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形式提供。
9.服务期限:九年(自2025.3.1-2034.2.28止)。因招标单位场地租赁合同至2029.2.28到期,无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将继续租赁场地;如招标单位与场地资产方的场地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本合同则与招标单位场地租赁合同同步截止,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中风险及损失由运营方自行评估并承担。
10.处置费单价:159.00元/每吨
11.场地厂房九年的使用费:
序号 | 年度 | 年度使用费用(万元) | 合计使用费用(万元) | 涨幅(5%) |
1 | 第一年至第四年 | 150 | 600 | |
2 | 第五年至第九年 | 157.5 | 787.5 | 5% |
合计: | 1387.5 | |||
具体涨幅比例按采购方与场地资产方签订的合同涨幅为准 |
12.现场勘察时间:
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踏勘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双庆路以北、苏州泛亚包装有限公司以东、苏州西山中桥小院以西地块,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潜在投标人自己承担,潜在投标人若未勘查现场的,需为投标价格中所造成的偏差及错误承担责任。
13.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斐
联系电话:0512-********
14.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于文婷/陈宗婷/周磊
联系电话:152*****871/151*****013/183*****660
传真电话:0512-********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8层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szhxztb@163.com
15.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6.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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