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6,75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1.单点登录

  支持对接民政局身份认证管理系统,进行内控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实现单点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的设计:包括用户身份的验证流程、权限控制和安全策略。考虑如何通过单点登录(SSO)技术实现用户在资金管理系统中的统一认证。用户界面与体验:用户在认证系统点击跳转直接进入系统界面,过程无需再次认证。

  2.采购管理

  实现民政局采购业务信息化管理,一是采购品目、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供应商管理等基础信息的维护;二是采购信息的精细化管理,包括采购结果查询、采购结果新增、采购结果详情、采购结果修改、采购结果删除、生成采购合同等;三是采购信息的统计查询;四是与系统原有报账模块形成对接,实现采购到报账的流程化管理。

  3.合同管理

  实现民政局新增和历史合同的信息维护和查询,一是支持从采购信息生成合同信息;二是合同信息新增、修改、删除、查询以及导出功能;三是支持历史合同的信息维护,包括列表查询和历史合同的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等;四是全量合同信息的查询和导出功能;五是与系统原有报账模块形成对接,实现合同到报账的流程化管理。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交付。

  2.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售后维保服务期,时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验收要求

  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并上线试运行,由采购人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按照采购人的标准和要求组织,中标人必须配合提供相关的验收材料和验收文档。

  4.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发票等付款所需材料后向其支付合同总额的70%作为首期款;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组织的终验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付款申请及发票等付款所需要的材料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30%的尾款。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投标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4年12月17日18: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3楼1314室。联系人: 李鸿锋,联系电话:********

  五、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附件:1.评分细则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1.附件1:评分细则.doc

2.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升级改造 财政资金 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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