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两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各地区发展改革部门等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三、项目要求

  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面启动《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研究编制工作,在1月底前完成。

  2.内容要求。(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要点)(1)围绕实施污水厂网河湖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修复工程、健全污水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四大重点任务,明确提出无锡市有关工作举措;(2)围绕提升设施运维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提升设施运维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监管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健全项目投融资政策、健全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体系五大软建设领域,具体提出完善创新运维模式的政策举措;(3)研究谋划一批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重点项目。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

  2.申报单位三年内无行政处罚等失信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应熟悉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了解无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能够全面客观评估无锡市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修复工程情况,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4.本项目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请于2025年1月10日17:00前送达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逾期不再接收相应文件。

  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研究方向、内容以及相关深度,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证明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供单位资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主要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申报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和证明材料。

  5.组织评审:采购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申报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无锡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及时通知项目服务单位联系人。

  六、相关事宜

  1.经费预算

  该项目预算不超过20万元,具体编制经费以签订合同为准。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环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3号楼1404室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凌捷;********159*****088

  3.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修复工程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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