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

招 标 公 告

(第2次)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2016年12月12日


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2次)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批准建设(中国石化计〔2016〕143号),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建设资金来自扬子石化分公司自筹。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为2442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643万元。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废物输送及储存单元。增设一座2000平方米危废库、3台100立方米污泥储罐、6台50立方米废液储罐等贮存及输送设施。(2)污泥脱水机干化单元。利旧净一、净二装置离心脱水机(污泥进料含水率98%,出料含水率85%),新增污泥干化系统。(3)焚烧单元。增设1台焚烧能力12000吨/年回转窑焚烧炉(处理干化后污泥5500吨/年、废固3917吨/年、废液2590吨/年),配套二燃室、废热锅炉、烟气处理、飞灰固化等设施。(4)辅助设施。包括卸车站、自动化控制、蒸汽供给、电气、给排水、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分析化验等。

2.1工程名称:扬子石化分公司危废减量及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南京六合区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一套每年22000吨污泥干化设施、一套每年12000吨焚烧设施,配套设置危废库2000平方米。

2.4建设投资:24421万元(已抵扣增值税1956万元)。

2.5计划工期: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月内完成基础设计,提交符合中石化以及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基础设计文件;

2、基础设计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详细设计;

3、中交后2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

2.6本项目工程设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基础设计(含HAZOP分析)、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采购服务(包括不限于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参与编写采购招标所需相关文件等)、配合施工图地方送审及各类行政审批、提供现场施工、联运试车、投料试车、竣工验收服务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SE体系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0);

(4)2010年以来有具备石油化工行业污泥干化及焚烧工程业绩;具备与本工程规模、性质和执行标准类似的危险废物焚烧工程业绩;所有业绩应为石油化工行业内已建成、已运行且运转良好的工程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2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均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最近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持有高级工程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于申请人单位),15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以来有(担任类似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主要专业负责人(建筑、结构)持有结构师(一级)、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证书(必须注册于申请人单位),近5年以来有(担任类似项目工程设计)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设计代表:须至少选派1名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负责解决现场出现的设计疑问。

4.本次资格审查方式: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申请报名及提交的资料

5.1凡有意参与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前来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7日(工作日,每天8时0分至17 时 0分);

(2)报名地点: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扬子石化办公楼6楼发展计划部或5楼法律事务部。

5.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

(4)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工程交竣工报告等能充分证明其情况的材料)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大厂支行

账号:****************451

6.4.中石化内部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叶月红、李翔

电话:135*****758136*****161 传真: 025—********

电子邮箱: yeyh.yzsh@sinopec.com;lixiang01.yzsh@sinopec.com

监督部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传真:***-********

9.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招标办

2016 年 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无害化 扬子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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