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随车吊招标租赁:潍柴氢内燃机试验台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土建
汽车吊、随车吊招标租赁:潍柴氢内燃机试验台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土建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潍柴氢内燃机试验台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 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 潍柴氢内燃机试验台架建设项目建安工程 项目,项目位于 潍坊市奎文区山东利基节能研究院东100米(瑞斯东街) ,项目建设单位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2.招标范围
2.1汽车吊、随车吊 招标租赁。发标方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对招标范围有最终解释权。
2.2设备计划进场时间 2025 年 1 月。
2.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每月15日前,甲乙双方根据有效的工作量凭证对机械台班数量进行确认,并共同出具对账单。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对账单提供全额有效发票。结算次月,甲方付款 70% ,总结算额的 30% 余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付款方式包含 承兑支付 ,付款包含 5% 抵顶物资。
2.4本次招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1 家;本次招标采用 1 轮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汽车吊、随车吊 设备租赁、操作、安全方面和开具相应发票(1%、3%或13%)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以接受招标方合同版本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不接受的报价无效。
3.4机械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车辆手续齐全,能够合法上路,驾乘人员身体健康,各项证件齐全。符合公司和项目部的其它相关要求。
3.5投标单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 万元<采购额≤100 万元的, 收取采购额的 1%;100 万元<采购额≤500 万元的,收取采购额的 0.8%且不小于 ***** 元;采购额>500 万元的,收取采购额的 0.6% 且不小于 ***** 元;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
3.6投标前两天,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在汇款用途或附言中注明“烟建设备安装公司 氢内燃机项目 汽车吊、随车吊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将银行汇款回执单作为投标附件上传;
循环使用的,汇款用途或附言中须注明“烟建设备安装公司投标保证金,用于今后每一次向烟建设备安装公司投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缴纳截图投标时需上传,未上传的视为本次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
行账户号码:370*****63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内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在本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1 月 11 日。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建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开发区沂河路9号
联系人:于河
电话:178*****752
网址:http://yanjianjicai.gyun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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