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和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国劳动模范和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五年一次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北京市劳动模范评选已经开始,我们学校符合申报北京市劳模个人和北京市模范集体的基本条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具体条件:

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参评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勇于拼搏、甘于奉献,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符合以下10条之一的:

(一)在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积极服务首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任务和重要活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紧紧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和平安北京,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兴盛首都文化,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深化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服务管理质量,推动超大型城市精细化治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高质量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紧扣“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增进民生福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推动共同富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学校曾经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和集体。

模范集体推荐条件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二、评选名额:各单位申报北京市模范集体推荐名额为不超过1 个,北京市先进工作者人选不超过 1人。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各二级工会务必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充分熟悉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严把人选质量关,具有一定荣誉基础的优先推荐;推荐工作严格民主程序,务必召开事迹报告会(提交照片)和教代会(提交照片),记好会议记录(需提交会议记录)。

请各二级工会在1月8日(本周三)12:00之前将本单位自荐名单、会议记录、事迹报告会和教代会会议照片以及相关表格(包括模范集体,见附件)以“XX工会北京市劳模材料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gh@bwu.edu.cn

校工会

2025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动模范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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