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开竞争发包公告
竞标编号:DY161011
重庆市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对“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发包。
1、项目概况与竞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重庆渝中区嘉陵新路63号;
1.2工程概况及规模:该建筑为一栋砖混结构建筑,国际式风格,两楼一底,平屋顶,为近代中国大建筑商陶桂林主掌的陶馥记营造厂设计建造,建筑面积1017平方米,占地面积5000余平方米。随着中外游人的增加特别是其在中美两国交往交流中作用的凸显,中美有关方面共同出资,于2002年对旧居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整修,正式定名为史迪威博物馆。2009年新建了达4000余平方米的陈列馆。史迪威将军旧居所在地的嘉陵新村为抗战时期陪都上层人士的主要聚居地,中外要人相邻而居。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其在中美两国交流中的重要地位,使史迪威将军旧居博物馆魅力独具,每年都吸引数万外国游客前来参观访问。2000年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直辖后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3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至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时截止。
1.4本工程最高限价:33万元。所有竞争单位的竞标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1.5 编制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
1.5.1 深化文物价值评估,特别是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作为抗战时期重要遗址的历史价值评估。
1.5.2 应对文物建筑的残损状况进行准确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1.5.3 合理规划保护区域,指定相应的保护、管理要求和控制标准,保护文物及周边环境风貌。
1.5.4 加强展示利用研究。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文物保护规划);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并在人员、资金、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比选人申请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设计费在15万及以上的市级文物维修方案设计。开标现场需提供业绩原件合同交由监督部门审查。)。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竞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验中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相关规定没收竞标保证金。
3、公开竞争发包公告的获取、竞标保证金及其他:
3.1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直接下载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发包公告、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竞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3.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竞标截止时间止,各竞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3.3公开竞争性发包公告每套售价 300.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竞标人递交竞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公开竞争性发包公告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3.4竞标人将质疑发送至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在 2016 年 12月 15 日12 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3.5 答疑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16日17:00时,竞标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补遗、答疑区”下载,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3.6竞标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1)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企业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其中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小时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指定专用账户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时,将以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展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单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账户:
项目名称: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次)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 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开户行: 建行重庆渝中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75-0495
(4)特别提示: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
(6)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过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对基本账户进行登记,否则,将导致你单位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无法在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比对。“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下载。
(7)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应与投标人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登记的基本账户一致,当不一致或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账户无法在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进行比对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还。
(8)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配置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配置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配置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
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配置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配置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在转账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计取方式:转帐支票,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
3.8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9竞标有效期为: 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4、投标报价
4.1 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本项目的编制范围、编制内容、相关工作要求及类似工作经验,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和自行踏勘现场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结合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包括所有编制报告、设计费、图纸费、专家审查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4.2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3 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4.3 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报建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招标人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资料费等;
(2)招标人在报建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初步设计、设计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3)设计过程中因设计瑕疵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
4.4 编制时限内、设计期、竣工验收期及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承诺,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重庆市现行规定以及自行经营情况自主编制。
5、项目支付及结算
(1)合同签订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2)收集相关资料,出具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基本资料调查报告,并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3)完成同盟国中国战区统帅部参谋长官邸旧址保护规划编制,并经相关单位审查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4)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
6、结算审计:结算原则:结算金额=中标价金额;结算时,招标人不在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报价修正
7.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确认承包人的标准及办法:
(1)竞标报价:100分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所有不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竞标报价均为有效竞标报价,在有效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整数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合格竞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算术平均值下浮3%即为评标基准价,竞标价先得100分,所有竞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浮1%扣1分,扣完为止。
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竞标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各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采用以上方法确认承包人,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9、竞标文件的组成:竞标文件由竞标函部分组成;
9.1竞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竞标承诺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两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0、开标程序如下: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竞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合法身份。
参加开标会议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企业的资质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业绩合同原件现场交由监督部门审查;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还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其合法身份;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竞标文件。
注:若中标后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展示竞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按规定将竞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竞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竞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竞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竞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公布竞标人名称、竞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10. 按照公开竞争发包公告的评分办法当场计算各竞标单位的分值及排名;
11. 竞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得分排名表上签字确认;
12. 开标结束。
11、无效标的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未响应本公开竞标发包公告而作为废标条件:
1、竞标文件没有加盖竞标单位印章的;
2、未按本竞标文件要求按时提交竞标保证金的;
3、竞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竞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
5、竞标工期超过竞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
6、竞标文件中要求的竞标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定为无效的;
7、竞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如设置了最高限价,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9、串通竞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0、竞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不予修正,按废标处理。竞标人一旦中标后,发现算术错误,以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式予以修正。竞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取消中标资格;
12、提交竞标文件时间:2016年 12 月20日9:30时至10:00时止。提交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13、竞标截止时间内,发包人收到的竞标文件少于3个的,发包人将重新上网竞争发包。
14、开标时间:2016年 12月20日10:00时。开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15、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12]1980号文收费( 服务招标)。重新招标代理服务费:非代理公司原因造成的流标,需另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计价格[2012]1980号文(服务招标)收费+1000元(如
有)。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
1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F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传 真:***-******** |
2016年12 月13 日
附件一
竞 标 承 诺 书
(发包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设计服务期为日历天,(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完成本项目的编制任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至本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时截止)。完成质量达到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重庆市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4.如我方中选:
(1)若我方中标,我方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比选函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服务内容。
5.(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服务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竞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按照国家规定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9)要求
附件五: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设计服务的竞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六:支付担保格式支付担保
(承包人名称):
鉴于 (以下称“发包人”)与 (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 (项目名称)第 标段设计服务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就发包人与你方订立合同中涉及支付合同价款的履约责任和义务,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了除设计服务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30天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发包人违返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任何应付款项,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支付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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