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16年FTTO政企网关(4、8、16、32口)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16年FTTO政企网关(4、8、16、32口)公开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2016-12-13 01:59:32
本比选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16年FTTO政企网关(4、8、16、32口)公开比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16-488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标的进行公开比选,特此公告。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2016年FTTO政企网关(4、8、16、32口)公开比选项目
1.2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1)本次比选为不带量采购,预估采购金额700万元(含税)。
(2)本次标包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标包一划分2个份额,具体如下:
标包 | 份额 | 预估采购金额(单位/万元)(含税) |
标包1 (FTTO网关(4、8、16口) | 份额1 | 175.00 |
份额2 | 75.00 | |
标包2 (FTTO网关(32口) | / | 450.00 |
本项目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及规格 | 单价价税合计最高限价(元/套) | 技术要求 |
1 | FTTO网关(4口) | 735.00 | 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 |
2 | FTTO网关(8口) | 985.00 | |
3 | FTTO网关(16口) | 2120.00 | |
4 | FTTO网关(32口) | 3320.00 |
1.4本次项目单价(含税)设定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单价价税合计不能高于单价价税合计最高限价,否则将否决其参选。
1.5服务地点:重庆市。
1.6项目交货期:接采购订单后7个日历日内将相应订单中全部设备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1.7交货地点:重庆市内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价(检测通过后送达施工现场)。
1.8保修期:卖方和/或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保修期为[ 24 ]个月(“保修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及服务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3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2.4参选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旧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按规定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5参选人为境内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如参选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应出具验资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参选人为境外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6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参选产品类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设备的入网许可要求,及国家的强制3C要求;
2.8提供参选产品在2013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是指FTTO政企网关)的国内销售业绩。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订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则必须附上采购订单,金额以采购订单总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9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不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应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参与厂家必须是原制造商,贴牌或代工厂家不得参与。(参与厂家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期间FTTO政企网关主芯片厂商采购供货合同,如代工生产,需提供与代工工厂的协议以及发票,代工工厂需提供核心芯片购买发票,不能提供的厂商参选被否决);
2.1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誉声明函):
a.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b.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
c.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d.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e.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f.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g.参选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2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参选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以上要求,若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声明格式自拟。
注:参选时参选人需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评审时,参选人应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实,否则以最不利于参选人原则评审。
3.获取比选文件
3.1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6年12月13日至 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的售价为:每套人民币大写:600元整,售后不退。
3.3购买比选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2楼招标事业部商务室。
现场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参选人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以通过电汇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除须提供3.3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比选文件汇款电汇底单;
(2)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罗皓,020-8382 0346)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参选人的上述购买比选文件所需材料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将比选文件电子档发送给参选人。
3.5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除须提供3.3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
(2)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罗皓,020-8382 0346)
3.6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上述证明文件须先提供原件扫描件,再将纸质文件原件(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除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我方将于确认收到上述证明(原件扫描件)的次日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邮费到付)。
3.7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参选文件。
4.供应商注册
未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注册的供应商请尽快在该网站上注册并通过审批,否则将可能影响本项目后续工作。
5.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地点为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189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会议将于上述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189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比选现场委托代理人携带的授权委托书应与参选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保持一致)和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便核对参选人代表身份。
6.样品的递交:
参选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3日上午9:00将所有参选产品样品一份,送至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189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7.资格审查及正式参选人的确定方式:
5.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唱价后进行。
5.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18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刘航
电 话:188*****143
电子邮件:liuhang1234@139.com
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罗皓
电子邮件:********09@qq.com
电 话:020-8382034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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