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公开招标公告

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310*****024**********-********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三、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 310*****024**********-******** 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RS-2025CG009
2、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3、预算编号:0025-********
4、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
包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一招三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元
是否一招三年:是 本次招标为首年招标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期限一年,本项目一招三年,本次为首年招标,续约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二次,每次12个月;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一招三年,续约条件:根据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二次,每次12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4)本项目不能转包、不能分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06日起至2025年0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01月06日起至2025年0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携带如下材料到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1楼(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审核: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册员工,提供社保在册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若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退休返聘合同(复印件);
(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1楼,逾 期不再办理;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13:0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1号楼3楼开标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1号楼3楼开标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开标当天一楼进厅显示屏)。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玲

联系电话: (021)********-802

传真: (021)********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27号

2、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周美萍

联系电话: (021)********

传真: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100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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