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新村”招标公告

“凤凰新村”招标公告

  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沈阳“凤凰新村”小区物业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就有关招标投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单位:凤凰新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5号

  联系人:王刚联系方式:159*****157

  项目名称:沈阳“凤凰新村”

  项目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5号

  使用性质:住宅、商业网点、幼儿园

  实施管理时间:中标后即可参与管理服务

  建筑面积:44,063.20㎡

  二、投标企业条件:

  1.信用等级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价格:

  多层住宅物业费0.60元/月.平方米;商业网点、幼儿园物业费0.40元/月.平方米;地上停车位:60元/月.台。

  四、公告期(即为报名期):

  自即日起至2025年1月12日17时

  邮箱报名:报名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管项目一览表(注明项目名称、面积、物业费标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标题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2日17时

  2.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线上发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本(现金/转账)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0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2.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未中标并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投标人,可持保证金收据或相关支付证明向代理机构提出保证金退还。

  4.保证金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项目踏勘:

  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2.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5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

  1.时间:截至2025年2月10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会议:

  1.时间:2025年2月10日14时

  2.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东北大厦三楼第二会议室

  十、招标代理机构:

  1.公司名称:沈阳安阳物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410

  3.联系人:郑经理

  4.电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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